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1条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3﹞28号)精神,现就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事宜告知如下: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资料图)
1.经营主体、社会组织 (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吸纳我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的,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经营主体、社会组织 (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照每招用1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每招用1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线上或线下申请。
线上渠道:用人单位可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请,填报符合条件职工信息、单位基本信息、单位领取补贴对公银行账户信息等。
线下渠道:用人单位可到住所或经营场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对公账户开户信息)、员工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
(三)申报提示
1.同时符合多项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补贴原则给予补贴;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互斥,不得重复享受;3.为用人单位发放补贴时,劳动者需在该单位处于有效就业登记状态。
二、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嵩明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从2022年1月1日起算),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二)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线上或线下申请。
线上渠道: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自主填报申请信息,包括:就业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劳动合同上签订的时间和服务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签字页和服务期限页)、毕业证书编号等。
线下渠道:可到就业地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身份证、毕业证、社会保障卡、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申报提示
1.申请人就业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不得将多个单位服务期累加),且申请时仍在申报单位就业;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本人不可申领此项补贴;3.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不享受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政策;4.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三、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线上申报网址:http://222.221.228.231/
线下申报地址:嵩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人社32号窗口)
咨询电话:67913545
附件:(识别二维码下载)
1.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云南省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请表
来源:县人社局| 编辑:顾燕波 陶晓艳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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