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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针对近期京津冀地区暴雨洪涝灾害,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1.1亿元(人民币,下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三省(市)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民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7月31日,财政部拨付8.42亿元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支持河北等12个省份开展水旱灾害救灾等相关工作。
7月28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2.9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其中,9000万元支持福建、广东、浙江3省做好台风“杜苏芮”应急救灾工作;2亿元支持四川、内蒙古等省(区)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财政部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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