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5月17日,新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交通肇事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少敏主持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作为听证员;案件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侦查员、拟被不起诉人等多方代表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诉讼过程,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随后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提问,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围绕这两起案件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进行了评议。经过认真讨论和集体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这两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为检察机关对王某、余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合法、合情、合理。
听证过程中,史少敏检察长现场普法,对涉案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同时也向在场所有人员讲述了做公开听证的意义,嫌疑人余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与感谢,并会积极向身边人宣传法律知识。此次公开听证,既起到了对涉案人员的教育作用,也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最后,史少敏检察长当场宣布不起诉决定并说明理由。被不起诉人均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予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会以此为戒,以实际行动真诚悔过。
检察听证是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融入检察履职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新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县检察实践基地作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要求,持续推进公开听证规范化、常态化,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在法理与情理的交融中彰显司法温情,把办案过程、案件处理依据“亮出来”,让公平正义更可听、可触、可感,切实提高检察机关以实实在在的办案质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金正义 黄磊 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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