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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结婚时使用了虚假的身份证明,导致庄某面临一场“离不了”的婚。近日,泰顺县检察院出具的一份检察建议书,让庄某拿到了撤销结婚登记决定书,让这起长达17年的以虚假身份信息办理的婚姻登记得以撤销,也让庄某的生活重新回归正轨。
2002年,庄某通过亲友介绍,认识了来自贵州的杨某。双方很快确定了关系,并于2003年生育一子。由于杨某属超生人员,没有户籍身份证明,无法领取结婚证,导致小孩无法上户口,二人便通过办理假的一代身份证,完成结婚登记。
2016年,双方感情破裂,杨某离家出走。慢慢地,庄某也萌生了再婚的念头,但多次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均因杨某未到场,不符合离婚办理手续的条件而未能成功离婚。
“我们也去过法院,想要申请诉讼离婚,但因为杨某进行婚姻登记时所用的信息是假的,不符合起诉条件,也没能成功离婚,现在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2016年至今,庄某多次前往法院和民政局,希望解除与杨某的婚姻关系,重组家庭,但始终未能成功。2022年10月20日,庄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了泰顺县检察院,希望检察官帮忙解决自己的问题。
受理该案后,泰顺县检察院立刻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一方面,前往民政局查看二人的婚姻登记情况,详细翻阅二人在进行结婚登记时提交的原始资料,并来到庄某的居住地,向当事人邻居和时任村干部了解情况。另一方面,积极与本案另一当事人“杨某”户籍地的检察机关进行联络,核查“杨某”真实身份信息。
之后,泰顺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形成听证评议意见,认为县民政局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并对检察机关开展的该项监督表示认可和肯定。
根据听证结果,泰顺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
原标题:烦恼自找的,当初用假证明结婚导致离婚难
毛碧宏吴祖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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